本帖最后由 qndyw 于 2023-2-26 08:26 编辑
2023年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共17条。
《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四大方面进行了规范。
•加大对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租赁住房建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20%,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创新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 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可用于置换物业前期开发建设贷款。对向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Cover Bond),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
• 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份额交易流通,促进长期稳定经营,防范短期炒作。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 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住房租赁金融业务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 加强信贷资金管理,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严格住房租赁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切实防范资金挪用、套现等风险。对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应充分揭示其与住房租赁业务、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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