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白塘路安置区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项目规划用地30924.13㎡(46.39亩),新建项目含住宅9栋、道路1条,总投资估算66038.78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白塘路安置区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荔自然资〔2022〕2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19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10181平方米,从荔城区2022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21012平方米,从荔城区2022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5150平方米给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白塘路安置区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36个月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相关消息:据悉,该方案片区坐落于荔城区绿心西分区,紧邻中心城区、城市绿心区,与南郊濠浦旧城改造片区一路之隔(荔园中路),是依托荔园中路、莆涵大道沿街的城市景观界面,打造临绿心公园生态绿带景观城区一线的重点区域。
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白塘路安置区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塘路安置区及其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3-350304-04-01-384918)
二、建设地址:荔城区荔园路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
(1)A-07地块总建筑面积95275.81平方米,拟建住宅建筑7幢及1幢变配电室。
(2)A-02地块总建筑面积23396.72平方米,拟建住宅建筑2幢及1幢变配电室。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电气(含供配电系统)、电梯、建筑智能化、发电机组、夜景照明、室外总体、综合管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
辰浦路(荔园路-莆涵大道)道路工程长度约510.101米,宽度约1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通讯排管工程等。
四、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概算6603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996.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288.64万元,工程建设基本预备费1808.56万元,建设期利息费3944.76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
五、建设工期:36个月。
▲征地开发方案
02 最新消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学院作为莆田学院迁建项目用地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学院作为莆田学院迁建项目用地的请示》(荔自然资〔2022〕2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15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11306平方米给莆田学院作为莆田学院迁建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12个月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相关消息:莆田学院迁建工程作为2019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迁建项目分三期建设,一二期占地面积约2000亩,总投资为33.6亿元。项目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渭阳村、林峰村及涵江区梧塘镇沁后村。
03 最新消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作为拱辰第一幼儿园(拱辰中心幼儿园濠浦分园)项目用地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作为拱辰第一幼儿园(拱辰中心幼儿园濠浦分园)项目用地的请示》(荔自然资〔2022〕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荔城区2020年第2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中划出3926平方给莆田市荔城区拱辰中心小学作为拱辰第一幼儿园(拱辰中心幼儿园濠浦分园)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地块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荔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24个月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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