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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观点] 震惊!莆田一人为泄愤,竟从6楼抛下洗衣机和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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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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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7 17: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空抛物现象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块西瓜皮、一瓶水甚至一个鸡蛋,从高空坠下,其产生的冲击力和破坏力都是不容小觑的。高空抛物不仅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也使得邻里关系、社会风气,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坏。为此,秀屿区检察院积极作为,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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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一乡镇国道边的住宅内和朋友王某某发生口角纠纷,王某某让其把房间内的洗衣机和电冰箱搬走,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为了泄愤,将洗衣机和电冰箱从距离地面大约16米高的6楼扔至该国道上。经现场勘验,犯罪嫌疑人蔡某某高空抛物的地点平时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夏日深夜也有行人车辆经过。


  该案经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秀屿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从物品坠落高度、物品重量、坠落的地点等几个特征审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符合高空抛物罪构成要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秀屿区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遇到高空抛物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立即报警,及时进行医疗救护;同时,通过物业等调取监控信息核查抛(坠)物来源,保护现场及证据;公安机关到来时应尽力配合调查,据实说明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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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禁止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让我们远离高空抛物罪,将社会公序良德谨记在心,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共创温馨安全的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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