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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观点] 事关广大业主!莆田5部门整治小区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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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1 15: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21年开始,电梯广告收入、快递柜运营费、通信运营商入场费……等莆田小区公共收益项目开始陆续返还给业主。小区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但对多数业主而言公共收益似乎还是一笔“糊涂账”。不过莆田业主不用担心,2022年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继续整治,保护小区业主的权益。

  去年,例如:凤达滨河豪园等小区的公共收益公示后,用来维护小区,住友十亩园等小区的公共收益公示后,分钱或者抵物业费,业主直接受益。公共收益用在业主身上,可谓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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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
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
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整治目标:


  对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物业公司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持续深入专项整治,实现“三个100%”目标,即物业住宅小区监管达100%、物业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收支项目明细公示率达100%、问题整改100%。


  二、整治内容


  (一)物业公司侵占属于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是指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等租金收入等。


  (二)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三)每季度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支项目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四)上级交办件、12345交办件、部门投诉电话(邮箱)征集的问题线索、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对2021年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加大处罚曝光力度,解决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




  三、2022年9月30日前  整治预期效果


  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物业公司开展自查自纠,物业公司要将自查自纠结果于6月20日前在小区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住户)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并上报属地居(村)民委员、街道(乡、镇)及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乡、镇)应对辖区物业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检查。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实地核实上级交办件、12345交办件、部门投诉电话(邮箱)征集的问题线索、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及街道(乡、镇)检查发现的问题,对2021年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回头看”,核实及“回头看”比例应不少于辖区物业住宅小区总数的20%。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实地核实上级交办件、重大信访件、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及市有关部门投诉电话(邮箱)征集的问题线索,对2021年发现问题进行抽查核实,并查看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核实比例应不少于辖区物业住宅小区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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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31 15: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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