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正式批复,该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01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26.23㎡,项目概算17886.83万元,将在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江口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闽政地〔2021〕1217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0131平方米给莆田市江口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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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莆田市江口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后埕安置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莆田市江口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涵江区江口镇后埕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2226.23m²,建筑基底面积8213.86m²,建筑密度31.94%,绿地率31.26%,容积率1.10。项目均为框架结构,配套建设有道路、挡土墙、景观照明及室外管网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17886.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660.9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794.5万元,基本预备费431.4万元。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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