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用“莆田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印章的通知 莆发改〔202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调整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莆委编办〔2021〕44号)文件,我委所属事业单位“莆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现更名为“莆田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自即日起,启用“莆田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印章壹枚,原印章“莆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壹枚同时废止,附印模。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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