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qvq 于 2022-1-27 10:59 编辑
最新消息: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秀屿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保准以实际耕地面积为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秀屿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秀屿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补贴政策,提升耕地地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 (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三)《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4号); (四)《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办〔2021〕2号)。
二、补贴对象审核确认、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审核确认。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若已确权或自然资源部门有认(核)定的可作为补贴对象。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不得纳入补贴。
(二)补贴依据。各镇、村委会以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三)补贴标准。以实际耕地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2021年结余资金总量和区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区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大户和再生稻种植户还可享受叠加补助,叠加补助可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具体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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