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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讨论] 约733亩!涵江这个片区要征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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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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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组织编制《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4日
联系电话:0594-3563680
通讯地址: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
电子邮箱:hjgtly@163.com
附件: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附件:
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编制《莆田市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涵江区梧塘镇前东坡村;国欢镇黄霞村、都邠村、码头村,共2个镇4个村;涉及涵江区人民政府1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本方案范围位于涵江城区北部,新涵工业园南部,东至雪津路、西至都邠路、北至亿发路、南至滨海大道(国欢西路)。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成片开发方案范围总用地面积48.856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6.8592公顷(耕地11.872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 31.990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 0.0066公顷。

三、必要性分析
(一)涵江城区用地提质增效的需要
目前高林街与滨海大道南侧,周边武夷木兰都、莆田第十四中学、大唐ž皇家庭院、雪津体育馆、涵江医院新院等均已建成,且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但北侧的旧雪津等厂区的存在阻碍了城市发展的空间,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且片区所在的地块处于城区与工业园区之间,产业雄厚、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吸纳外来工作人群的能力。因产业发展导致外来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市民对居住空间的需求增加,以及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发展的大背景,对片区的开发,破旧厂房的提质改造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产城融合、优化空间布局的需要
方案位于滨海大道北侧,新涵工业园区南部,科学合理的推进商住综合体的开发建设符合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对缓解产城分离与职住不平衡等问题,促进“就近就业,就近居住”,优化 园区发展空间,完善周边功能配套具有重要意义。

(三)满足城市发展,完善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规划实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相关文件规定,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40 。通过居住片区的开发,至少 40图片基础设施的落地,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改善人居环境,进而促进规划实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8.8566 公顷,主要用途根据需求设置商住综合用地、教育用地、商业用地等设施用地。其中商住综合用地面积合计28.1012 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2.7597 公顷;公园绿地与防护绿地用地合计面积为4.3698 公顷;教育用地2.5722公顷;商业用地 1.0537 公顷。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园与防护绿地、城镇道路用地以及教育用地,合计面积 19.7017 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0.33图片,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的规定。

五、实施计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方案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6.1551 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 年-2023 年,3 年内实施完毕。

六、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本次成片开发用地均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未涉及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涵江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方案获批后,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莆田市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且已纳入 2021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本方案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各类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含文物保护)。

七、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次成片开发总用地面积 48.8566 公顷。商住综合用地面积28.1012 公顷,平均居住容积率以2.5 计,可容纳约15611 人(居住用地按45 平方米/人计)。项目建成后,人口更为集聚,将促进片区的不断发展。同时,可以在空间上连续、系统性的供给城市生活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益。

(二)经济效益评估
片区地块的综合开发将带动整个涵江城区有效投资的增长,也将为城区带来巨大的人口劳动力。预估该片区征收成本包含土地征收费、农转用、耕地补偿费用等其他费用成本合计约4165.8 万元。
本方案商住综合用地合计 28.1012 公顷,土地出让金预计在10.9145 亿左右。同时创造房地产、建筑及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税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社会效益评估
1. 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通过项目开发,可以提升该地区居住环境,同时带动周边地区餐饮、零售商业、休闲、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这些产业的发展能够带来一定量的就业机会,吸引人才集聚,对经济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2. 改善片区居住环境,吸纳劳动力的效应
片区将进一步完善全区域的住房、教育、交通、商业等功能,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落户就业,为工业园区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进而促进整体职住平衡。其次,方案的实施将提供公益性用地19.7017 公顷,为市民和创新创业人群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实现产城融合提供切实保障。

(四)生态效益评估
开发地块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天然湿地等重要生态保护要素,且建设功能主要为居住、公共服务等,不会对城市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对所占用的耕地进行了补充平衡,不会对耕地保有量和耕地质量造成负面影响。项目建设后对提升区域居民环境质量有显著的效益。

八、结论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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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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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0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真的拆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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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也是拆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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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都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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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大道也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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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轮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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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征拆的新闻好像有点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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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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