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公安局度尾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大清查行动中发现,辖区一名外籍儿童超期非法居留一百多天。
据了解,当事人余某的儿子儿媳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并且在国外生下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孙儿。由于工作繁忙的缘故,余某的儿子便将孙儿带回国内寄养在余某家中。但余某顾着沉浸于带孙的快乐中,渐渐忘记了为孙儿办理在合法停留居留的手续,直到民警检查发现时,已超期非法居留一百多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度尾派出所依法对监护人余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小编在此提醒: 对于外籍人士的监护人, 一定要尽到监护义务, 避免发生被监护人违反 中国出入境相关法律的情况! 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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