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市委市政府“突出招商、强化项目”决策部署和“强产业、兴城市”重点任务为纲,着力在新城拓展和旧城更新上双向发力,持续高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持续快速全面推进。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并举、政府统购和居民选购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健全完善棚户区改造征迁补偿、建设管理和投融资服务有关制度,累计开工棚改105个项目46314套、基本建成77659套,总占地面积约1万亩,总拆迁建筑面积约1015万平方米,涉迁约3.5万户13.85万人,全市各主城区、城中村居住环境基本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完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制度,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廉租租赁补贴“4+1”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降低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进一步将住房保障范围拓宽到全市范围,农村居民同等享受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全市历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8594套(盘活1238套),累计竣工16192套,累计配租配售14412套,保障性住房总体分配率为83.04%,城镇常住人口基本住房保障覆盖率达标24%,基本达到了“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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