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若水怡凝 于 2021-7-12 11:09 编辑
先看两个例 1,房网上曾经有个网友叫748,那年大概是2012年吧,全额138万购买了套 康嘉御景的好房子来炫耀,沾沾自喜说全额付款盘下了。 2,闺蜜,约2010年置业,首付后贷款,当时她月工资3500左右,月供2100元。刚开始捉襟见肘,经过几轮降息到了现在月供更少了点,可她的工资已经过万几年了,她告诉我,现在是每年充一次银行卡让银行扣,只到银行短信提醒余额不足才会记起还有房贷。
结论:例一的748,细思一下,这138万如果当时他首付分两套各69万,其余的贷款,那现在就是两套房了。两套房按现在的价格起码也得大四五百万了吧,财产增值了。因此说当时他有足够的资金全额盘下,是不可取的行为。例二那就更明显了,当时的月供跟现在的月供几乎没变,但无形中她债务“稀释”了。 因此说,财产是增值的,债务是贬值的,全额置业不可取,能贷尽贷,时间能长尽量长,不要怕债务,不要怕利息,房网上置过业的,贷过款的,一定认同俺码的这些字,深有感触的给个点赞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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