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红绿牵牛 于 2021-7-12 08:57 编辑
莆田一“90后”男子与前女友发生口角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自慰棒捅其下体、将数颗葡萄塞入其下体… 日前,中国检察网公布的文书显示这名男子已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翁某某,男,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现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因强奸嫌疑,于2020年9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强奸罪,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9月30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翁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20年11月27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翁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曾系情侣关系,案发前已分手。2020年9月21日凌晨,张某某与朋友王某某、“阿*”等人在翁某某工作的深圳市龙华区**街道“**KTV”饮酒娱乐,翁某某进入张某某等人的包房内与张某某发生争吵并用酒泼张某某,后被王某某劝阻离开。
当日6时许,王某某送张某某回到龙华区玉翠新村c区2栋华悦公寓A202房的住处,翁某某亦尾随王某某进入该住处。不久后王某某离开张某某住处。
此后,翁某某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自慰棒捅张某某的下体、将数颗葡萄塞入张某某下体。当日10时许,翁某某离开张某某住处。此后,张某某报警。经鉴定,张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2020年9月21日19时许,民警在深圳市龙华区**街道**村**栋**房抓获被告人翁某某。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翁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翁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这人实在是三观尽毁, 太可怕了! 来源:印象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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