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房网
  • 二手房
  • 新房
  • 导航
  • 登录
查看: 13337 | 回复: 4

[楼市爆料] 罚款20万!莆田物业这下认怂了~~~

[复制链接]

646

主题

455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9Rank: 9Rank: 9

莆币
128

金牌会员奖论坛活跃奖

发表于 2021-7-1 08: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园区)、各房地产企业:
为推进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结合行政执法实践,我局规范了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经研究,决定予以公布,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规范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行政自由裁量权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


规范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行政自由裁量权
1、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轻微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擅自处分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共用设施设备价值1万元以下的对建设单位处于5万罚款

一般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擅自处分面积在20—50平方米以下、共用设施设备价值1—3万元的对建设单位处于10万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较为严重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擅自处分面积在50—100平方米以下、共用设施设备价值3—5万元的对建设单位处于15万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常严重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擅自处分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共用设施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的对建设单位处于20万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46

主题

455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9Rank: 9Rank: 9

莆币
128

金牌会员奖论坛活跃奖

 楼主| 发表于 2021-7-1 08: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210701082103.jpg

26

主题

594

帖子

5449

积分

黄金会员

Rank: 6Rank: 6

莆币
7
发表于 2021-7-1 08: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凉,开发答应赠送面积呢?

72

主题

860

帖子

5691

积分

黄金会员

Rank: 6Rank: 6

莆币
23
发表于 2021-7-1 08: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凭面色计 发表于 2021-7-1 08:30
凉凉,开发答应赠送面积呢?

你是哪个楼盘?

0

主题

198

帖子

285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莆币
0
发表于 2021-7-1 16:2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约束物业,不是针对开发商,不影响赠送面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