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举行莆田市高铁新城房屋拆迁补偿房票安置办法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21年5月15日之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一、听证会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听证会时间、地点有变化的将提前通知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地点:莆田市工艺美术城展示中心三层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莆田市高铁新城房屋拆迁补偿房票安置办法。该办法是为了拓宽补偿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偿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基础上试点探索一种便民利民的补偿安置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以保障木兰溪南岸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顺利开展。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及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5.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6.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书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市政府北广场4号302室;申请参加听证会联系电话:0594-2690524。
特此公告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