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届时,若市民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
目前,莆田街头情况如何?我进行了简单的采访。
遛狗,你拴绳吗? 4月17日晚上七点多,在胜利南街,市民黄先生正牵着一只泰迪买菜。“我独居,平常白天上班的时候都把它关在笼子里,晚上下班买菜才把它牵出来遛遛,晚上高峰期车多人多,我必须给它拴上绳子,不然怕被车碰到。”
当谈到如果不是高峰期的话遛狗会不会拴绳,黄先生笑而不语。
4月18日早上八点多,市政府旁,一位女士也在遛狗。“既然养狗,就要对它负责,每天早上晨练的时候也带它出来放松放松。 在某公园一片空地上,有几只小狗在嬉戏玩耍,有一只还在排泄,旁边的主人站着,观察了一下手上并没有帮助宠物清理粪便的工具,这些小狗都没有拴绳,还有小孩在旁边玩。 有狗主人手里拿着绳子,但是并没有给小狗拴上。“我家的这只小狗从来没有咬过人,从家里到这的路上我都是拴着它的,到这里才给它解开绳子,主要是想让它尽情地放松一下。” 当我询问他是否知道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里面的规定时,他表示不知道,如果法律规定遛狗必须拴绳的话,他还是会遵守法律法规的。 明文规定,依法整改 早在去年10月,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洪忠就表示,莆田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同时,注重柔性执法,督促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履行职责,开展遛犬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制定并监督实施文明公约,根据实际指定遛狗活动区域、活动时间,最大限度平衡好群众娱乐、锻炼等与学习、休息的权利。 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人!希望莆田市民一定要规范自身养犬行为,做一个依法、文明养犬的好市民。
1.溜犬时,拴好束犬绳,由成年人牵领,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与此同时,携犬人应作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2.请您约束宠物不要狂吠扰民;
3.请您主动礼貌带犬避让他人;
4.请您乘坐电梯时将宠物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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