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荔发改〔2021〕27号 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你校《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855号荔能华景城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建筑面积965.0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购置教玩具、信息智能化建设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1万元,基本预备费4.76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拨付及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你校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工程招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校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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