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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27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上公布,敬请关注,咨询电话:0594-221232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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