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QQ登录
手机登录
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自动跳转,请点击此链接
点击“注册”即表示您同意并愿意遵守0594.com用户协议
1428
1万
5万
二等元勋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涵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涵江埭里片区一期安置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涵江埭里片区一期安置区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 二、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集体土地共计2.9328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1.3957公顷、农村道路0.0778公顷(村集体预留地)、村庄1.4593公顷。 三、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莆政综〔2017〕3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白塘镇安仁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7.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其他农用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文件执行。房屋拆迁由涵江区白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次征地不涉及耕地,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塘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白塘镇人民政府补偿登记。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举报
76
60
1471
高级会员
原创先锋奖
下次自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