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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刚刚!莆田国投拿下386亩地块!未来规划汽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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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0: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小编从莆田土地结果信息了解,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8927.6万元成功竞得,位于涵江区350303-18分区单元坂梁基本单元控规内PH2029地块,总占地面积386.5亩,预计项目2022年开工,2023年完工!


QQ截图20210115090123.jpg
▲地块成交结果信息


▲坂梁片区规划图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刘庄村内,四至:西南至荔涵大道,东至PH-1708地块、现状农田,北至现状民房、果园,南至现状果园。从地块收储信息了解,建设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汽车配套产业建设指挥部。


▲汽车城规划图
莆田市350303-18分区单元坂梁基本单元位于涵江区高新园北分区控规单元范围内,四至范围:东至厚峰变电站,南至涵北路,西至荔涵大道,北至东环城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11 公顷。


▲涵江汽车配套拆迁信息


▲涵江汽车配套产业园区位图

涵江汽车城2017年选址、拆迁!目前最新动态又出来了,目前应该土地划为工业性质,有七块规划用地共总1287.3亩,其中一期规划400亩。2020年莆田市涵江区汽车配套产业建设指挥部公布的一期,涵江区PH-1707、1708地块收储可研项目已经开始工程咨询,看来一盘大戏也开始布开了!

关于出具涵江区PH-1707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
你单位申请出具涵江区PH-1707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地块的收储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PH-1707地块位于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刘庄村内,四至:西南至荔涵大道,东至PH-1708地块、现状农田,北至现状民房、果园,南至现状果园。总用地面积约356.48亩(其中绿地约14.84亩、道路约5.60亩,道路、绿地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实际使用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根据《涵江区350303-18(高新区北分区)坂梁基本单元控规》和《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1、1.4≤容积率≤3.0;
2、建筑系数≥40%;
3、10%≤绿地率≤20%;
4、建筑层数≥4层(除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以外);
5、建筑限高24米;
6、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四、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风格等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及绿化控制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3、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停车泊位、垃圾收集设施等其他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配置。
六、市政规划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水利等问题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同意。
2、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其他要求
1、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该地块出让前应向我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附: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涵江分局
2017年7月5日

关于出具涵江区PH-1708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
你单位申请出具涵江区PH-1708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材料悉。经研究,现就该地块的收储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PH-1708地块位于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内,四至:西、北至PH-1707地块,东、南至现状果园。总用地面积约83.24亩(实际使用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根据《涵江区350303-18(高新区北分区)坂梁基本单元控规》和《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1、1.4≤容积率≤3.0;
2、建筑系数≥40%;
3、10%≤绿地率≤20%;
4、建筑层数≥4层(除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以外);
5、建筑限高24米;
6、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四、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风格等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及绿化控制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3、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停车泊位、垃圾收集设施等其他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配置。
六、市政规划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水利等问题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同意。
2、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其他要求
1、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该地块出让前应向我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附: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涵江分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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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21: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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