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他被终生禁驾||五大曝光】
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在交通管理信息互联互通的时代,无论处何时、在何地,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小编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了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秀屿交警大队终生禁驾处罚记录,发现有1名驾驶人因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处以终生禁驾。现将具体详情通报如下,予以警示:
涉及事故案件情况
2020年1月15日14时54分许,覃培某酒后超速驾驶逾期未检验的鄂SFE***小型普通客车由笏石往文甲方向行驶,途径202县道月塘镇霞塘路段时,其车头右侧碰撞郑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郑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覃培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85.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调查,交警认定,覃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某无责任。因其违反交通管理运输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被秀屿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莆田市公安局交通JC支队作出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课堂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莆田秀屿交警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