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13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0-30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32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3:00至3: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2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2)。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莆国土资文〔2018〕105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大学城东分区单元(350303-07)湄职院生活配套区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涵江区大学城片区东区地块一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 | | | | | 位于莆田市大学城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规划道路及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枫沁路、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及规划绿地、北至紫霄大道规划绿化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 |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 | | | 应在地块西南侧设置1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应≥4000㎡,计容建筑面积应≥2680㎡。 | | | 计容建筑面积>1000㎡且≤2000㎡,应集中设置。 | | | | | | | | | | | | 计容建筑面积≥210㎡,且每百户不少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 | | | | | | | | | | | | | | 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点应集中设置;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设施,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方便居民使用。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设置在南侧、东侧。 | | | | | | 应按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 | | | | | | | | | | | | | | |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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