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麦冬东 于 2020-8-9 09:33 编辑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看到,莆田市三元泰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将于2020年9月7日10时至2020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此次拍卖中房产建筑面积22356.07平方米 (其中己确权办 证面积12239.15m2,未办 证面积10116.92m2),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7830.45m2。
二、起拍价:3400万元
三、保证金:680万元
四、增价幅度:10万元
标的物介绍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标的名称 | 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闽0305执恢320号执行裁定 | 房屋产权证 | X20121038、X20121039、X20121040、X20121041、X20120987; | 土地产权证 | 莆国用(2008)字第N2008241号、莆国用(2008)字第N2008242号、莆国用(2008)字第N2008243号、莆国用(2008)字第N2008244号 | 标的所有人 | 莆田市三元泰木业有限公司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7月10日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一幢五层综合楼;四幢车间规划用途为工业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是否已腾空 | 否 | 租赁情况 | 无,但被占用 | 钥 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有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22356.07平方米 (其中己确权**面积12239.15m2,未**面积10116.92m2)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87830.45m2 | 房产年龄 | 综合楼建成于2011年11月、四幢车间建成于2008年7月 | 装修情况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税费负担 | 1、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涉及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总价以主管机关的核算为准。
2、经区税务局核查,截止至2020年6月5日,被执行人欠税及滞纳金5916006.77元,竞买人需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宗标的过户过程中是否需要补缴原产权人拖欠的其他各种税、费、金等 。 | 瑕疵说明 |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经判决己涤除租赁,但仍被案外人占用,如拍卖成交后,需预留时间迁出,交付时间待定。2、本次拍卖不含占用人自行添附的建筑物。
3、秀屿区人民政府向本院的复函显示:本宗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需补缴优惠地价款289.8942万元。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房屋现状进行(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家电家具),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来源:阿里拍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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