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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通知】莆田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泄洪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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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10: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莆田农村别墅开闸了,前几年,自建房面积三个档次80、100、120平,最多才肯批120平,三层!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秀屿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莆政土〔2020〕1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林啟生等251户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使用本村集体土地的申请。

按最新通知,原则上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核和验收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莆田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莆建村〔2018〕57号)规定,履行农户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评议公示、镇(乡)政府入户审核公示、县(区、管委会)复核审批公示等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认定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建村[2018]115号)规定,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含动态变化新增的)为准,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鉴定小组或委托有房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危房鉴定。同时,审批时要按照规定,原则上,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二、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和发放的补助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17〕76号)有关规定,及时将核定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并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内容;二是省扶贫在线监管系统已运行,县(区)级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完成“最后一公里”的资金拨付到户工作,加强资金线上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系统规范运行;三是在危房改造和扶贫的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廉洁原则。

三、加强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的跟踪管理。县级住建部门要依据《农村危险反诬鉴定技术导则(试行)》“A、B级”标准,参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安全保障”审核。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和挂钩干部要公开联系方式,跟踪掌握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产生住房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脱贫户消除安全隐患。对因动态变化新增的危改对象,由各地自筹资金,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四、排查核实“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各县区要按照各级督查、考核、巡视、审计等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落实贫困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对排查突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领域扶贫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各县区要每月25日向市住建局报送问题台账整治进度情况,以便统一汇总报送省厅。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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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1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村里都是有名额的,你懂的,是不是危房不是你一个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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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1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得看地方吧,有些规划到的,肯定是不允许的,城中村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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