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红帽的叔叔 于 2020-5-12 08:40 编辑
【第一次拍卖】位于秀屿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三幢有证建筑物及其他无证建筑物
一、拍卖标的: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三幢有证建筑物及其他无证建筑物[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07)第C2007218号,房产证号:莆房权证秀屿字第X20141161号、第X20153656号、第X2015365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5391.25㎡,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厂房建筑面积为4014.28㎡,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厂房建筑面积为8163.25㎡,厂区内道路硬化面积为13099.52㎡,厂区其他配套工程面积为2161.19㎡;土地批准用途:出让,工业用房及配套;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4日。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起拍价:2708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及相关税、费、金等),增价幅度:1万元。 四、评估价:3385.44万元五、增价幅度:1万元六、保证金:300万元七、拍卖起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0时至6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八、拍卖平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中兴房估字[2020]第YV50012号涉执房地产司法处置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三幢有证建筑物及其他无证建筑物。 | | | | | | | | | | | | | | | | | |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略 2.限购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3.税费负担情况: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其他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款(经发函相关职能部门,在首次转让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符合出让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并补缴出让金优惠部分1.7万元/亩)、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开发程度:红线外“五通”,宗地上已有建筑。 5.道路状况:北临魏东路,南临支路,西临凌岱路,东临前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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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位于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及地上无证建筑物
一、拍卖标的: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及地上无证建筑物[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07)第C200721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9419.9㎡,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厂房建筑面积为583.44㎡,厂区内道路硬化面积为15643.85㎡,厂区其他配套工程面积为4423.16㎡;土地批准用途:出让,工业用房及配套;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4日。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起拍价:1662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及相关税、费、金等) 四、评估价:2077.55万元
五、增价幅度:1万元
六、保证金:200万元
七、拍卖起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0时至6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八、拍卖平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中兴房估字[2020]第FB50011号涉执房地产司法处置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筑物。 | | | | | | | | | | | | | | | | | |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略 2.限购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3.税费负担情况: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其他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优惠地价款(经发函相关职能部门,在首次转让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符合出让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并补缴出让金优惠部分1.7万元/亩)、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开发程度:红线外“五通”,宗地上已有建筑。 5.道路状况:北临魏东路,南临支路,西临凌岱路,东临前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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