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自身存在违法事实,本应该老老实实接受处罚并改过。然而,日前,仙游枫亭一男子因交通违法被民警查获,不但不积极配合接受处理,反而在执法现场一而再、再而三地阻碍执法,甚至升级为“袭警”。现在,这位男子将要为自己无知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本期将通过该案件,为你讲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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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晚,枫亭交警中队在辖区开展整治非法拼装侧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8点左右,薛某驾驶拼装侧三轮摩托车准备在枫亭镇汽车站红绿灯路段载客,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准备扣押该车辆,薛某却开始了第一次“耍赖”表演。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亭中队民警 彭明树
(刚开始)薛某在车上拒不下车,经民警劝说后薛某下车,没想到他竟抱住民警的小腿,阻碍执法,于是我们现场就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没想到薛某接到强制措施凭证之后,竟然躲到停在路边一部轿车底下,并扬言说如果车不还给他,他就不钻出来。
在民警的耐心劝说及普法之下,薛某自行从车底爬了出来,并向路旁走去。执勤人员在其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下,准备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查扣时,薛某突然开始第二次的“耍赖”表演。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亭中队民警 彭明树
没想到在扣押的过程中,薛某又返回了查处现场,并跳上拼装侧三轮车,准备夺车,我们的工作人员见此情况要过去劝说,薛某并不配合,反而挠伤我们的协警,造成协警的脖子及耳朵多处受伤。
眼看薛某的阻碍执法的行为进一步升级,民警对其进行口头传唤。然而,此时胆大包天的薛某再次做出惊人举动,公然“袭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亭中队民警 彭明树
我们准备对薛某进行口头传唤,没想到薛某躲进附近一家店里,于是我们民警立即跟上,发现薛某躲在店铺的楼梯底下,在我们准备强制带离时,没想到薛某在这过程中又接连咬伤我们两名协警,妨害执法。
驾驶非法改装三轮摩托车并袭警导致执勤人员受伤,如此恶劣的行为岂能容忍?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移交给枫亭刑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枫亭两抢犯罪侦查队 张晓敏
我队接报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薛某存在阻碍交通执法,在民警传唤过程中抗拒配合,并且对协警实施殴打、口咬等主动攻击行为。
目前,枫亭交警、刑侦民警分别对薛某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亭中队民警 彭明树
针对薛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拼改装的侧三轮摩托车,我们交警对薛某作出共计2100元的罚款。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枫亭两抢犯罪侦查队 张晓敏
犯罪嫌疑人薛某上述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已在进一步侦查中。公安机关希望,公民在遇到民警执法时,应该予以配合,做到民警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交警提醒,拼装三轮摩托车不能作为载人交通工具使用,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乘客的安全也无法得到保证。广大市民都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接受检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执法+“袭警”
这位市民可真是“胆大包天”
小编在此提醒
大家不要从事违法行为
来源:仙游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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