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良人 于 2020-2-7 08:55 编辑
2月5日
盖尾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通告
表示村民举报特定信息
经调查属实的
将奖励口罩最多奖励达200个!
广大父老乡亲:
当前已进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更高效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镇政府开通有奖举报热线0594-7090051,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下情况,请立即举报!
1、举报近日刚从湖北(武汉)返乡或来盖尾务工的人员信息,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200个奖励; 1、举报近日刚从湖北(武汉)返乡或来盖尾务工的人员信息,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200个奖励; 2、举报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或途经湖北(武汉)后返乡的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100个奖励; 3、举报从湖北(武汉)返乡人员或途经湖北(武汉)后返乡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不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出门上街或四处走访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4、举报接触湖北(武汉)返乡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现象,未自行居家隔离观察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5、举报私自举办聚会、聚餐、聚集等“三聚”活动(如寿庆寿宴、各宗教集会、亲朋聚会、集体聚餐、游神游灯等)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6、举报私自在棋牌室、老人活动中心、家庭等场所聚众赌博、玩“**”、打麻将、打扑克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7、举报宫庙、寺庙、教堂、三教祠等宗教场所未关闭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8、举报造谣、信谣、传谣、随意转载未经证实的疫情报道,扰乱公共秩序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口罩50个奖励。 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此类线索。举报人不愿奖励口罩的,可按每个口罩兑换2元现金奖励。
盖尾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仙游县公开征集 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仙游县林业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
一、举报重点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3、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5、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6、非法狩猎、利用、收购、运输、携带、寄递、养殖、加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 举报方式 1、举报地址:仙游县林业局、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邮编351200;2、举报电话:0594-8592385、8596189(或110);3、电子邮箱:xyxsgafj123@126.com;4、其他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
三、奖励办法 凡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500元-10000元奖励。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县人民的幸福安康,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执法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仙游县林业局 2020年2月1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严密防范动物性疫情通过各种途径可能产生的相互感染,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野生动物管控“六不准”:一、不准猎捕毒杀野生动物; 二、不准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不准食用存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不准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不准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不准聚集观赏野生动物。
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坚决做到“七个一律”:1、涉及犯罪一律刑事拘留;2、涉及行政违法一律顶格处罚;3、非法寄递、经营加工一律依法查封、停业整顿;4、非法运输工具一律予以暂扣;5、非法狩猎工具一律没收;6、运输、出售、购买、加工、食用等涉及活体或制品一律收缴或销毁;7、涉案人员一律予以曝光。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4-8592384。 仙游县林业局、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来源:魅力盖尾、仙游县林业局、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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