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在自已的职责范围内监守自盗
近日,由仙游检察院依法起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网络图片)
2010年起,郑某某被聘任为仙游某职业中学保卫,本来他可以将这份职业作为自己养老的本钱。然而,郑某某在工作中发现好多学生上学时将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学校门口的马路上,有些甚至都没有锁好。 (网络图片)
于是他利用自已的“职务便利”,将没有上锁的电动车牵到了学校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待下课后牵走并销赃。今年以来,郑某某利用同样方法共盗窃4部电动车,价值近5千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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