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关于网传“11岁小孩被打”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
近日,一则“11岁小孩被打”帖文在网络上流传。经查,该网帖反映的事件发生2019年7月15日,莆田市公安局拱辰派出所已第一时间受理。现将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高某,男,11周岁,小学在读;
陈某1,男,13周岁,初中在读;
陈某2,男,12周岁,小学在读;
林某1,男,10周岁,小学在读;
林某2,男,10周岁,小学在读;
柳某,男,10周岁,小学在读;
上述六人有过一起玩耍经历。
二、初步调查情况
2019年7月15日21时许,上述六人在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城一号小区大门入口广场玩“跑抓”游戏,六人玩累后到附近便利店买水喝。喝水的同时,六人开始用矿泉水、小区内水池的水相互乱泼,高某被泼水后提出暂停该游戏,陈某1继续朝高某泼了一下。高某也朝陈某1头、后背上泼水,随即二人用拳头发生对打十多下后分开。
二人分开后,高某用“你就是一个孤儿,你父母都是被你害死的”等言语辱骂陈某1,经陈某1警告制止后仍继续辱骂,陈某1、高某因此用手互抓衣领推搡。期间,在一旁的其余四人起哄,朝高某泼水。高某随即与陈某1分开,追打其余四人,并追上陈某2与之对打,陈某1发现后上前拉开陈某2,与高某扭打一会后停手。
这时,高某继续辱骂陈某1,陈某1冲上前再次与高某发生对打,陈某1用拳头击打高某鼻子致高某流鼻血,随后二人被路过的小区居民分开。此时,高某用流下的鼻血朝陈某1脸上吐,陈某1拿起地上一根树木枯枝朝高某腿部连续击打两三下。打架过程中致高某、陈某1二人所佩戴的手表损坏。随后,五人各自回家,高某母亲知悉后赶到现场并报警。
三、相关处理情况
2019年7月17日上午,莆田市公安局拱辰派出所已安排高某、林某1、林某2进行伤情鉴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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