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8〕39号)和《荔城区2018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18〕1号)有关规定:2019年起,今后户籍在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除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须提供2018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即从2019年起,户籍符合当年度市区招生条件,但房产证明办理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后的适龄儿童,将给予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特此公告。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94-2301001 咨询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莆田市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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