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QQ登录
手机登录
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自动跳转,请点击此链接
点击“注册”即表示您同意并愿意遵守0594.com用户协议
551
2166
1万
钻石会员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 莆田市涵江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地〔2018〕986号),现通知如下: 一、为实施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8.3173公顷(其中耕地8.1544公顷)、未利用地0.0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涵江区涵东街道涵中社区水田4.398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311公顷,涵西街道苍林社区水浇地2.9813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9公顷,三江口镇前明村水田0.2233公顷,新兴村水田0.55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75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0.0759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008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10.0839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你局要积极配合涵江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征缴。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涵江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举报
569
3093
10
559
1210
高级会员
左边右边 发表于 2018-11-24 15:14 涵中社区65亩估计是水产品批发市场启动地块 苍林社区45亩不是塘北地块而是兴涵水都地块三十
72
691
7303
白金会员
yell16944 发表于 2018-11-24 15:17 大家都在喊你呢,你怎么跑这边来了
0
5139
15
1507
6639
267
5563
2万
论坛元老
原创先锋奖
论坛活跃奖
金牌会员奖
终身荣誉奖
下次自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