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情罘昰禸體 于 2018-8-2 17:47 编辑
2018年7月,在一起执行标的为1.25亿元的执行案件中,莆田中院打出“手机定位”这张王牌,成功定位到被执行人的住处,拘留了一名被执行人,打破了“找人难”的执行僵局。
案件概况 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福建某建设公司、程某雄、陈某玉、程某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莆田中院于2016年9月14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各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莆田中院于2017年8月21日立案执行。
执行遇阻 在执行过程中,莆田中院积极采取查控财产、失信、限高等相关强制执行措施,但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申报个人名下一年以来的财产情况。同时,莆田中院经多次查找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被执行人难寻这个执行难题一直困扰本案执行工作的继续推进。
定位破冰 在本案陷入执行僵局之际,莆田中院积极创新解决执行难工作思路,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行联动与执行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4月,在全省率先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联合签订《关于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定位和失信惩戒实施意见》,本案的执行也由此出现转机。
莆田中院立即对被执行人程某雄、陈某玉、程某熙名下实名登记手机号码进行查询,并对查询到的手机号码实施手机定位,最终经手机定位功能查实被执行人居住在某某小区,经执行人员通过现场走访和取证,确定定位信息准确无误。
2018年7月31日,莆田中院执行干警出动,及时赶到现场,扣押被执行人程某雄名下牌保时捷卡宴车辆一部,并拘留被执行人程某熙并移送莆田市拘留所,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给予相应的惩戒。(来源:莆田中院)
无独有偶,在2018年5月18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老赖名单中,一宗1.249亿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引起热议~这宗案件的被执行人疑似是一家人,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当时公布的老赖案件不管是金额大小还是姓名都神似上面的执行案件~但这一说法未得到法院证实
案号:(2017)闽03执35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标的(元):124900000 被执行人:程燕熙 身份证号码:350321199003070856 住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辛七243号
案号:(2017)闽03执35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标的(元):124900000 被执行人:陈青玉 身份证号码:350321196006280820 住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辛七243号
案号:(2017)闽03执35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标的(元):124900000 被执行人:程国雄 身份证号码:350321196612040739 住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遮浪村辛七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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