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痞子伯爵 于 2018-4-18 08:44 编辑
汤某某,42岁。因其来自涵江山区,外面的朋友都称呼他作“阿山里”。“阿山里”现住在莆田监狱对面的一处出租屋,平日里自己也没有什么收入来源。 “阿山里”向来不是什么“善茬儿”。
(网络配图)
2000年初,“阿山里”就因为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莆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他的老婆没有老公陪伴,经历了大着肚子,到诞下儿子,再到拉扯长大的过程。出狱后,“阿山里”倒也消停了些年。等到孩子成年外出打工后,他又止不住“手痒痒”了,2016年5月,他因盗窃罪被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紧接着,在2017年1月份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大约是在看守所里的日子过得“踏实”了,“阿山里”好似铁了心地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贼”的形象。
▲“阿山里”指认作案现场
2018年4月10日凌晨2点,“阿山里”从监狱对面出发,提着一个黄色塑料筐,驾驶二轮摩托车就沿着新涵街往荔涵大道路口行进。在梧塘红绿灯🚦右拐,径直驶入萩芦镇萩芦溪附近。停车后,“阿山里”一路步行,寻找鸡、鸭棚。在两处鸭棚擒得3只鸭子后,“阿山里”提着编织袋,跨在塑料筐内驾车原路返回了出租屋。
▲“阿山里”偷鸡摸鸭
4月11日凌晨2点,尝到了甜头的“阿山里”又故技重施,在萩芦大桥附近一农户家里摸黑偷了6、7只带回到住处附近一空置店面,还没看清是鸡是鸭就回去睡觉了。 11日晚,已初步掌握线索的萩芦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汤某某传唤到所接受讯问。汤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状,并表示因为欠陈某某1000元钱,前两日陈某某让其去偷鸭子用以转卖,以此来抵其欠款。
经民警调查,汤某某转给陈某某2只鸭子后,自己和朋友吃了一只;其又因房租未交,向陈某某借了300余元,并承诺将继续偷盗鸡鸭售卖用以抵债;陈某某自认为以房租折抵鸭价,在2只鸭子和1瓶红酒(汤某某给予)下肚后,默许了汤某某的行为。
4月17日,受害群众来到萩芦派出所,向民警递上了“迅速破盗案 为民保平安”锦旗,对民警及时调查取证、连夜审查讯问、迅速破获盗案表示感谢。
▲群众送来锦旗
深山农家,一草一木,一禽一畜,皆关乎切身利益。农民们与自然共处,同四时相守,无非便是图个五谷丰登、养有所长!而这个从山里出来的窃贼“阿山里”却选择了遗忘,与淳朴决裂,同过去叛别。最终,他依然无法逃脱刑法的制裁;而“购脏”的陈某某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来源:涵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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