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即将迎来旺季。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平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仙游各相关部门单位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行为。
2月5日,大济派出所接到群众的举报称,位于钟峰村一村民在自家民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大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突击检查。
大济派出所指导员 黄玉荣
我们大济所接到举报后,立即到这边进行侦察。通过门缝我们发现这个屋子里面非法储存有大量的烟花爆竹,我们民警当场出警进行封查。
随着警方深入调查的发现,该民房内确有存储大量的烟花爆竹,而且分四个房间堆放。经调查,当事人没有取得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也没有对烟花爆竹进行专人专库管理,确定其为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对这些烟花爆竹逐一进行盘点、登记,随后安排人员及货车分两次将这些烟花爆竹没收、运走,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大济派出所指导员 黄玉荣
经过清点,这批烟花爆竹有460多件。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传唤,然后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这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我们将没收并进行销毁处理。
据悉,仙游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及禁燃区内沿街商铺的检查力度,对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的厂家、有销售牌照店铺的督查,确保销售产品合格、安全。 仙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海山
截至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3起,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案件7起,共拘留7个人,处罚了30余人,收缴烟花爆竹3000余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仙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海山
在这里也奉劝广大居民,不要私自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特别是生活在禁燃区的居民,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获,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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