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ZF的最新消息,搁浅了大半年的莆院北区地块将于下个月12号上线拍卖!不同于上次的拍卖门槛,这次的拍卖条件提高了不少!和去年四月的拍卖公告相比,除了要无偿建设幼儿园外,这次拍卖还明文要求无偿建设不少于110套的人才周转房以及配套的地下产权停车库~看来最后还是消费者接盘了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7-08号地块位于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2184.6平方米。1、该宗地配建幼儿园一所,班数为12班,配建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平方米,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教育主管部门。2、该宗地配建人才周转房面积不少于11000平方米(不含车位)且不少于110套,配建人才周转房(含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同时土地竞得人无偿移交该人才周转房梯位就近的标准地下停车位110个(有独立产权不少于50个)。莆田学院北区通往中区的道路保留至校区搬迁。 PS拍-2017-08号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7-08号地块位于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2184.6平方米。1、该宗地配建幼儿园一所,班数为12班,配建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平方米,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教育主管部门。2、该宗地配建人才周转房面积不少于11000平方米(不含车位)且不少于110套,配建人才周转房(含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同时土地竞得人无偿移交该人才周转房梯位就近的标准地下停车位110个(有独立产权不少于50个)。莆田学院北区通往中区的道路保留至校区搬迁。
PS拍-2017-08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证[2017]3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1.5且≤2.2;(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东侧规划路,北侧规划路,南侧规划路,西侧规划路。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幼儿园和人才周转房另行规定),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的《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出让特别规定》、《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移交资产协议书》、《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签订《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移交资产协议书》,与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宗地中配建幼儿园和人才周转房的开工时间为自第一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配建的幼儿园、人才周转房在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145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7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30%。
该宗地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8500元/平方米。 PS拍-2017-08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证[2017]31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1.5且≤2.2;(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东侧规划路,北侧规划路,南侧规划路,西侧规划路。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幼儿园和人才周转房另行规定),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的《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出让特别规定》、《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移交资产协议书》、《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签订《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移交资产协议书》,与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7-08号地块(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宗地中配建幼儿园和人才周转房的开工时间为自第一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配建的幼儿园、人才周转房在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145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且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最终摇中者确定为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7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30%。
该宗地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85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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