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男,暂且叫他文化男。因为他自我标榜有文化,喜欢古诗和写毛笔字。他是大专毕业的,在工厂里面当了一个车间经理还是什么,比我大两岁。一开始我觉得有个人爱好是蛮好的,男的遇见一个喜欢写毛笔字的人,感觉蛮好的。但是接触了下来,我才明白。我真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他喜欢**,说话的时候,突然之间就加入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古诗词或者文言文,听着真的很别扭,而且一个毛笔字都可以将一整个下午,说什么时间都没有他的知音,但是他知道,这一次他的知音终于来的,说的就是我,囧!!!后偶来忍受了几个星期,我实在受不了,跟他断了,不理他。他倒好,每天在微信上一封情书发过来,诉说着他的思念之情,最后拉黑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