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规编[2011]82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经研究,现将西庚地块4出让的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拱辰街道拱辰居委会,东、北至胜利北路,西、南至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26156m2(注: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地勘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20%
;
(2)容积率≤3.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6000m2);
(3)绿地率≥35%。 四、主要出入口:规划道路。 五、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应符合《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六、应充分考虑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及整体环境景观要求。 七、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分级配建要求。 2、市政设施,垃圾收集点按有关规定设置。 3、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莆政综[2009]118号)要求设置。 八、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30%。 九、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西庚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道路管线、竖向标高相衔接。 十、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用地红线图(1:500)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