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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下达湄洲大道东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湄洲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分局的申请(莆湄国土资文〔2017〕19号),经研究,现将湄洲大道东地块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湄洲岛中部,位于湄洲镇莲池村、北埭村,四至:北邻湄洲国际大酒店,南邻如意路,西临湄洲大道,东临林地,总用地面积约34670.78平方米(约52亩)。(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会展中心、旅馆及配套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75%; 2、容积率≤1.8(其中旅馆建筑面积≥12000㎡且≤15000㎡,其余为会展中心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3、绿地率>2%; 4、建筑高度≤30米; 4、主要出入口:南侧如意路 四、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风格等要求 (一)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城市绿线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其中用地东侧及西侧建筑物、构筑物可结合建筑设计方法适当靠近用地红线及城市绿线进行建设。 (三)建筑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用地范围内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5个。 六、市政规划要求 (一)涉及滞洪区的防洪排涝要求,以有关部门批准为准。 (二)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其他要求 (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执行。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其中酒店地下室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6000㎡。 (三)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附件: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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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饭来 发表于 2017-5-19 08:29 会有什么大咖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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