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S拍-2017-3、4、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企业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商务局和国土资源局莆财建〔2016〕10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17-3、4、5、6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财政局、商务局和国土资源局莆财建〔2016〕102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17年4月1日下午3:10至3:30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四地块分为4个标的进行抽签,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开标室5。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莆财综〔2016〕41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莆财综〔2016〕41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017年3月30日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溪白片区地块一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中心片区(溪白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荔政函〔2017〕12号),经研究,现将溪白片区地块一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中心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溪白路、南至同心西路、西至规划河道绿地、北至肿瘤医院及规划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约3.73万㎡(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18%;
2、容积率≥1.5且≤2.8;
3、绿地率≥30%;
4、建筑限高:80米。
5、主要出入口:东侧溪白路、南侧同心西路;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溪白片区地块四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中心片区(溪白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荔政函〔2017〕13号),经研究,现将溪白片区地块四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中心片区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荔园路绿化控制带、南至同心西路、西至溪白路、北至云顶枫丹用地,总用地面积约4.16万㎡(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18%;
2、容积率≥1.5且≤2.8;
3、绿地率≥30%;
4、建筑限高:80米;
5、主要出入口:西侧溪白路、南侧同心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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