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修订工作,主要针对我市2013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住房、资产及收入条件做部分调整: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相关准入标准进行了实时动态调整,其中廉租住房收入标准由人均2.2万元调整为人均2.6万元,资产标准由6.6万元调整为7.8万元,经济适用住房收入条件由家庭10万元调整为家庭13.5万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为解决城镇“夹心层“的住房困难,力争做到“应保尽保”,《规定》进一步扩大保障群体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同时专门研究制定了单身人士准入标准,将公租房申请分为家庭和单身人士2种情况,其中家庭收入条件由12万元调整为16万元(单身人士为6.15万元),资产条件由24万元调整为32万元(单身人士为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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