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证在手,买方一次性付款。
1、 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
2、 卖方将产权资料交经纪方托管,查册确认产权清晰后,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预总留楼款5%作尾款)转给卖方,并交纳佣金;
3、 买方将全部楼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作资金监管,并缴纳佣金;
4、 确认佣金收齐,买卖双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5、 成功过户后监管银行将首期款划入卖方帐户;
6、 查税、过户、领证;
7、 监管银行将监管楼款(除首期,预总留楼款5%作尾款)划入卖方帐户;
8、 卖方结清该房产相关费用,移交该房地产给买方,将尾款划入卖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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