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5年莆田市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公办初中跨区就读申请表 2015年莆田市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公办初中跨区就读申请表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小学毕业学校 | | 全国学籍号 | | 原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地址 | | 监护人姓名 | | 拟就读县区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原因及 佐证材料清单 | | 原毕业学校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 | | |
说明:1、申请条件:一是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在中心城区经商,持有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须在中心城区);二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务工或经商所在地中心城区暂住并有租房合同等相关居住证明。 2、本表一式三份(拟就读学校、原毕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3、申请时间:7月6日至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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