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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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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涵江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方案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我区范围内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2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莆田市2013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27号)精神,结合我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实际,制定涵江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方案如下:
一、销售原则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政府组织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定群体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涵江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动态监管原则。
二、销售房源
    本次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房源为荔涵大道石西安置区限价商品住房改造项目,总套数114套,其中2#楼14套、3#楼16套、4#楼33套、5#楼25套、6#楼26套。具体户型详见《涵江区荔涵大道石西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情况一览表》。
三、准入标准
1、家庭年收入(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之日起上一年度所拥有的全部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15万元(含)。
2、家庭财产总额(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之日起上一年度所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房产、有价证劵、车辆等)不超过30万元。
3、夫妻双方及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或父母、子女共同居住,以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的,父母、子女名下所有房屋面积累计后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配售程序
   按照《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推行保障性住房配置权力运行及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莆保障房〔2014〕10号)精神执行,健全完善配租配售准入多部门审核制度。
1、申请
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或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提供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及书面诚信承诺;提交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2、受理
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对象出具书面凭证。受理单位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街道(乡镇)组织初审。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3、初审
街道、乡镇应收到申请信息起12个工作日(含公示期7日)内,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收入、资产、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村(居)公开栏及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4、复审
⑴区住房保障中心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请房屋登记、住房公积金和区房改等部门,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有房产状况、房产转移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情况以及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上述相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查询。
⑵区住房保障中心应在4个工作日内,汇总街道(乡镇)、房屋登记、公积金管理、房改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区民政局。
⑶区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请公安、工商、税务、人社、银行、证劵公司、保险公司等部门(机构)核查相关信息。上述相关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内将审核信息反馈给区民政局。
⑷区民政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出具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资产是否符合条件的核定证明,提交区住房保障中心。
5、复核认定
⑴区住房保障中心2个工作日内汇总民政部门复审意见,组织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的,直接出具复核认定意见;复核存在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13个工作日内会同区监察、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复核认定意见。复核认定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复核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配售轮候,发给《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
6公开选房
公开选房由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邀请人大、政协、监察、公证处、购房代表等到现场监督。
选房办法:以公开抽签的方式,先依次抽取“购房签”,再依次抽取“选房签”,直接确定所要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具体位置和建筑面积。若申请人对所抽到“选房签”中载明的限价商品住房位置、面积不满意的,允许与其他已购申请人对调一次;若申请人放弃所选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保障性住房。
7、签订合同
申请人凭《购房意向书》,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申请人逾期未签订《购房意向书》或购房合同的,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保障性住房。
8、入住要求
申请购房户按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后,由区住保中心发给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限于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售,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
五、销售价格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价格(由区价格认定局评估后)的30%下浮确定。
六、监督管理
1、限价商品住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限价商品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上市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必须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政府在同等价格情况下有优先回购权,同时,按照限价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30%收取增值收益;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
2、购房人采取提供虚假证明等欺骗方式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解除销售合同,收回限价商品住房。
3、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申请家庭资格审查中出具虚假证明、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方案自颁发之日起实行,由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莆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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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比卓坡的经济适用房松很多   而且价格还比卓坡那实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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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4: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暮合 发表于 2014-9-19 14:26
感觉比卓坡的经济适用房松很多   而且价格还比卓坡那实惠很多

位置差啊,在江口石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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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8: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次性付款的吗 还是怎么弄的? 亲 回我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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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0 10: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认识的人买了卓坡经济房,一般超过50岁就不能贷款了,只能一次性付完。小于50可以办商贷。

还有同批次的人,没抽到卓坡房的,全安排这个石西限价房。

涵江的保障房等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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