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 骏隆云上居6号楼401的业主(商品房),关于6号楼402业主(安置房转卖予常太人)圈占公共平台作为自己家的阳台,我们是8月10号发现的,我们立即找到了物业,寻求他们的帮助,可是事与愿违,物业以无执法权为由再三推脱,并将将责任归咎于城管,于是我们就与8月11号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寻求帮助,但是在8月15号的时候,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内部结构调整”,不属于两违,不予管制.于是我们就踏上了追寻答案的道路,我们想知道政府部门设置的如此之多,到底是谁,是哪个部门能替我们主持公道? 8月19号下午,我们分别走访了城厢区城管执法局,我们想了解这么明显的外部结构改造圈占意图如此明显(附上图纸),怎么就成了内部结构调整了?依据何在?结果却被执法办主任告知依据不是重点,让我们去找城厢区龙桥街道的陈建华主任,说他是负责这件事的;于是,我们又再次赶到龙办找了陈主任,本想,现在终于等到主持公道的人了,失望的是,半个月快过去了,这件事仍然没有依然没有得到处理,这其间,都是靠我们家的实时监督来阻止402的继续违章圈占,中间不免争吵。这对我这个身怀六甲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情? 27号感谢海峡都市报的记者对我们家情况的报道,该记者也走访了相关的部门,最终予我建议,这件事应由规划部门管理,城管部门执法,并且26号的时候12345也委托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和规划局解决,本来暗喜终于有解决之道了,可是结果也不近人意,莆田市城管执法局给出装修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该用户并占用空调为进行搭建,应有物业主管部门查处。规划局给出该诉求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29号我们走访了城厢区两违办、市两违办,给出的答案依旧是不属于两违。理由是402业主在钻规章的空子,只有他们家用机砖砌起来的才属于他们是管辖范围,用防盗网就不属于了,可是谁家的阳台是用机砖砌起来的呢?(可是,在市两违办的文件上,2013年的同类案件就得到有效的处理,那2014年就不管了)于是,城厢区两违办给我们指明了一条明路,找城管及住建部门。于是我们又去了城厢区城管执法局,那天,负责这件事的执法主任说是请病假了,要我们星期一再过去找。城管说找物业,物业说无执法权找城管,于是乎我们又去了住建局,等到的是“我们范围内该管的我会管,不该管的我也管不了”,所以也不归他们管。 天理何在,难道就真会像402业主说的“我上头有人,你让不让做,我都要做,你能拿我怎么办,有本事你就去投诉啊”,如此嚣张跋扈,难道真的就没人管啦?手无寸铁的我们只是想维护自己的一点合法权益真就这么难吗?街事情过去快一个月了,城管连违规通知书都没下发,说请示领导后就没有下文了,街道依旧没有任何动静,物业仍然没有执法权,难道非要等到闹出什么问题来,才可能得到解决?我不知道谁能理解我现在的心情?也许,你们看来是小事,可发生在我们家,已经严重打乱正常的生活节奏了;别看我挺个大肚子,但是事情一天没解决,我也一天不会放弃,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出来帮帮忙,尽快给我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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