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房网
  • 二手房
  • 新房
  • 导航
  • 登录
查看: 16608 | 回复: 2

石狮拆迁房每平方米补偿5439元

[复制链接]

82

主题

1239

帖子

3826

积分

黄金会员

Rank: 6Rank: 6

莆币
39

论坛活跃奖

发表于 2010-11-24 08: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狮西环路、南环路改造工程,路面需拓宽至38米,沿线的房屋和土地均纳入此次拆迁范围。昨日,石狮市政府公布了补偿安置标准。其中,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439元(含公摊),空地每亩最高补偿2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在购买安置房时,还可以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的30%或80%,享受每平方米1800元的优惠购房价。
  土地房屋合并一次性货币补偿
  根据《西环路、南环路改造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此次拆迁补偿实行土地、房屋合并计算补偿。也就是说,按经认定的房屋可补偿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全部建筑占地均不再另外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按每平方米5439元计算。
  房屋可补偿面积,主要以经认定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为主。对手续齐全的被拆迁房屋,按建筑面积的100%给予认定补偿。手续不完全的,房屋层数三层及以下部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0%给予认定补偿;四至七层按70%给予认定;八层及以上部分按20%给予认定。此外,若符合方案中按时搬迁等规定的,还可以额外加上30%或80%的补偿面积。
  每亩被征用空地最高补偿200万元
  除了拆迁房屋外,对于一些列入工程征地范围的空地(包括已批少建、已批未建、房屋已倒塌或只有房屋基础的,以现状为准),也定出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国有出让土地补偿价格,按每亩200万元计算;国有划拨土地、已批准集体建设用地补偿价格,每亩均是140万元。
  对于有合法用地手续的空地,以现状为准,按相关部门审批面积的100%给予认定可补偿面积;无合法用地手续的,不予补偿。少数存在已批未建、房屋已倒塌或只有房屋基础的空地,可选择按可补偿面积给予照顾价购买等面积安置房,但不再给予空地货币补偿。
  提前签搬迁协议可享购房优惠价
  按照方案规定,被征地拆迁户今后在购买安置房时,若符合条件,便可以每平方米1800元的照顾价,购买安置房中给予认定的照顾面积,而多出来的面积,则需按市场价购买。
  要享有照顾购买面积,前提是必须在公告规定之日起15天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若被拆迁房是一层平房的,便按原住宅可补偿面积的80%,认定安置房的照顾购买面积;若是两层房屋,便按原住宅可补偿面积的30%认定。
  另外,对于居住困难户,房屋可补偿面积不足人均30平方米的,后期购买安置房时可照顾购买至人均30平方米,价格也按每平方米1800元计算。经石狮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人均30平方米给予认定房屋可补偿面积,并在购买安置房时免予交纳补差价及照顾购房款。

50

主题

937

帖子

270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莆币
13
发表于 2010-11-24 08: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村被征地,50元!整个房子都没它一平方,艹

20

主题

1612

帖子

2900

积分

黄金会员

Rank: 6Rank: 6

莆币
0

金牌会员奖

发表于 2010-11-24 21: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评评理

同样是孙书记的天下,为什么石狮的拆房补贴会和莆田差距这么大??还有现在物价涨这么厉害,为什么果树的征用补偿还是按几十年前的标准:龙眼数,橄榄数和荔枝数是55元;枇杷等是35元,其他杂果树是25元,如今房价涨得飞快,而这些赔偿标准一直不变,是不是有些人得利假装糊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