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荔城区终止莆田四中与欧氏集团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终止欧氏集团与莆田四中合作办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各有关单位具体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荔城区终止莆田四中与欧氏集团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笃凡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炳堂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卓金盾 区教育局局长 戴锦荣 区审计局局长 陈瑞永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卓金盾 区教育局局长(兼) 副主任:方 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瑞永 区财政局纪检组长(兼) 林岐峰 区监察局副局长 黄超富 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徐雅红 区政府法制办干部 张 荔 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郑金山 莆田四中校长 林建亭 莆田四中书记 欧国仁 福建欧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砺青中学校长 欧萍萍 福建欧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四中副校长 区教育局负责协调终止合作办学相关事宜,起草终止合作办学协议书;区监察局负责终止合作办学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区审计局负责对合作办学以来的资金投入进行审计;区财政局负责评估核算;莆田四中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核查、统计、汇总、立卷、归档工作;福建欧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做好相关资料的核查、统计、汇总工作。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