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八二一街(荔园路~天九湾)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3) 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 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20,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可按照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3-8-9 15:30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V7.3.1.08)来制作,所有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等施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9、公告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100158585880012396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按上述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截标前应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用以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己按《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预交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13号)、《关于变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账户单位名称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21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及以上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 招 标 人: |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莆田市城厢区 | 地 址: | 荔城中大道567号华东城市家园5号楼2梯504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陈小姐 | 联 系 人: | 华先生 | 电 话: | 15105900888 | 电 话: | 13850227310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