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复的这块地应该就是水镜先生说的“海西一品”吧。 超强悍!请看以下几个关键词,你懂的! 凤凰山公园,70多亩,划拨改出让,补办手续
莆政土〔2013〕7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香港聚昌投资有限公司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名称变更为莆田市 聚昌置业有限公司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香港聚昌投资有限公司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名称变更为莆田市聚昌置业有限公司并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莆国土资〔2013〕52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聚昌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凤凰山公园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莆国用〔1994〕字第9300198号)名称变更为莆田市聚昌置业有限公司并补办出让手续,面积46668.83平方米。 二、莆田市聚昌置业有限公司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合理利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至2065年1月3日止,自政府批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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