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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误买大房可申请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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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0: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提出建议:要对受了蛊惑不小心买了大房,但又消费不起的房奴实行破产保护,同时由国家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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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0 10: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叶青说,因受房地产商和一些“学者”别有用心鼓吹,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大量年轻购房者,在地方政府和银行“热情支持”下,盲目、冒险购买完全消费不了、实则浪费的100平方米以上大房。撞进“房奴”和“负翁”队伍。
  这些“房奴”中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的50%。而随着近期国家多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房贷利率已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这些人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使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这些人成为一无所有的“房贷破产者”,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
  三对策保护房贷破产者
  叶青说,这些人有别于投机者,他们主要是被地方政府和某些媒介误导和诱惑所致,因此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对他们实施破产保护和救助。
  他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对还贷已达90%以上者,地方政府应给予破产保护,延长和推迟还贷时间和期限;对还贷低于90%者,可由地方政府成立中介公司,收购其贷款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将大户型置换为小户型,其差价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费用,又可为“房奴”提供消费资金,这对启动内需很有作用;而对只付首付后未还月供,实属贫困者,政府应收购其房,归还首付,并进行社会救助,政府提供租房补贴,来化解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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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4: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破产保护的话,炒房客会更加猖獗!
只能说,自己种的果子自己吃,这才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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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5: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大代表到底是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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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20: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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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2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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