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挂-2013-05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挂-2013-05号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3〕2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莆田市再生纸品福利厂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荔园路一期道路用地作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的批复》(莆政土[2009]101号)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732.25平方米进行公开出让,该宗地位于荔园路与文献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PS挂-2013-05号(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2]159号 文件要求为准;开发建设条件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城〔2012〕244号文件实施。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市发展服务中心实施。 六、该宗地挂牌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该地块基准地价测算的原则确定。 七、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PS挂-2013-06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挂-2013-06号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3〕21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莆田市再生纸品福利厂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荔园路一期道路用地作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的批复》(莆政土[2009]101号)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423.28平方米进行公开出让,该宗地位于荔园路与文献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PS挂-2013-06号(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2〕160号文件要求为准;开发建设条件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城〔2012〕245号文件实施。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市发展服务中心实施。 六、该宗地挂牌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该地块基准地价测算的原则确定。 七、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