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向法晚记者证实,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此前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张经纶抨击房产税是恶税。所谓恶税,通常指税种设置不当,征税不合理,重复征税。由于文章较长,摘录几条:
“房产税”偷梁换柱 违法!
物业税和房产税有两大区别:房产税对工业和商业单位征收,对居民不征收,物业税对每个居民都要征收;房产税以房地产的原值 (扣除30%的折旧费之后)为征收标准,而物业税是以市值为标准来收税。
现今的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个物业税,只是挂上了房产税的名字狡猾地避过了人大立法的过程,实为不合法的假税种,违法!
向无地的房子征税 荒谬!
实际上是房产下面的土地在涨价,而我们住的房子除了开始老旧贬值,离开了下面这块地搬到偏远的地段,它的价值立刻缩水。可以知道,房子的价值主要是下面土地的价值。
现在的房产税实际上是对房子及下面的土地整个征税,但中国的居民并不拥有土地产权,只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的购买者支付了高昂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占有金,数十万房款的绝大部分付出的是土地使用七十年的“租金”,而房屋的建筑成本仅占小部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就不是完整的物业,为什么还要房产所有者交这种变形的物业税呢?荒谬!
房产税的真正目地 敛财!
从其它国家来看,收税的目的是为了能将财富再分配,使民众享有更多的福利。但从中国房产税的推出来看,官方称是为了“进一步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
实际上,城市土地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如何找到新的收入无疑成了官员整日琢磨的事。
土地出让是一次性收入,开征物业税,实际上有利于地方政府有稳定的税源。
以上几条是作者张经纶的观点,仅供参考。个人觉得,之前大家购买的房产实际上已包括开发商买地(70年)的费用,也就是70年的土地租金一次性已经交了,再收房产税已不合理。如果真的为了抑制房价,应该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从今以后购房只需交付建筑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国家无偿提供建筑用地),另外购房者每年交给国家土地租金,交70年,这样才合理,而且可以预见的是:房价立降~
对于下半年有可能推出的房产税,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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